围绕“共建共治共享”
推动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代替了原来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说法;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这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围绕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制度基本形成,核心就是围绕“共建共治共享”来凝聚共识,协调社会组织、动员广大居民共同建设社会、治理社会、共享成果,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由此可见,当下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核心应该紧紧围绕“共建共治共享”来开展,而如何理解“三共”就成为各地社会治理创新的关键。笔者认为,可以把当前的社会治理创新分为常规时期的社会治理创新和特殊时期的社会治理创新,由此讨论当下的一些实践创新。所谓常规时期的社会治理创新,主要是社会矛盾和问题并不突出,社会治理制度和手段更多的是围绕如何增强社会活力、激发社会创造力而发挥调节及引导作用所进行的体制机制创新。所谓特殊时期的社会治理创新,主要是在突发情况或者紧急状态下,针对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和矛盾开展的社会治理资源和手段的紧急动员和调整,以应对不时之需。只有常规社会治理体制健全,紧急情况才不至于导致轻则地方经济生活停摆、重则人民生命财产伤亡惨重的现象。
在常规情况下,由于社会矛盾和问题不突出,因此可以留出足够的时间和空间给基层深入系统地思考社会治理创新的主体、结构、策略、手段、机制、途径等问题。按理说,这时候创新方案的考虑应该更加从容和系统,但是各地的问题、资源不同,地方领导考虑的施政策略不同,从而导致各地的社会治理创新差异较大。有的地方财大气粗,领导关注看得见、摸得着的短期政绩,比如在所谓的“科技支撑”方面大做文章,各个部门都建立信息集中处理和指挥系统,便于领导来考察时增强能见度。有的地方则比较务实,注重久久为功,真正在培育和协调社会组织,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导公益和慈善资源,通过民主协商、法治手段和科技支撑实现与社区联动等方面下功夫。
新的社会治理体制可以概括为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参与的良性互动。这样,就需要地方政府在常规时期积极培育社会组织,重视社会工作专业发展,引导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公益慈善资源的“五社联动”。需要指出的是,促进“五社联动”并不一定需要投入多少资源,关键是改革和创新基层治理体系,重视社区社会组织培养;也不是一定要在体制外通过购买服务来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可以转变体制内相关职能科室的功能,通过招聘社会工作人才进入体制内开展服务。准确地说,社会治理体制创新需要基层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来协调进行。地方行政体制一定要沿着放、管、服的方向重新调整,加强公共服务职能,减少光说不练的指挥、检查、命令性工作。基层公共服务也不是建一个公共服务大厅等着居民办理什么审批手续,而是要针对居民的文化、社交、照料、安全等需求提供切实的社会服务。
只有在常规时期,地方和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真正转向“共建共治共享”,把基层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与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方法结合起来,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把科技手段作为一种共享的信息机制,那么在特殊时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才不是花架子、做样子,而是可以紧急调配、动员,拉得出去、顶得上去、经得起考验、发挥好作用的社会治理体制创新!
[作者系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民政部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基地(中央民族大学)主任,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社会工作理论专委会副主任]
作者:郭伟和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1月下刊
线下捐款:
银行捐款
户名: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支行
帐号:600669992
开户行行号:3051 0000 1299
备注:请您在捐款时备注指定用途或对应公益项目,如果您未指定,我们会根据需求将您的捐款用于符合基金会宗旨的业务,请于基金会信息公示栏查询相关支出公示。
邮局捐款
单位名称: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东街8号 澳门中心写字楼806室
邮编:100006
备注:请您在捐款时在汇款附言栏指定用途,如果您未指定,我们会根据需求将您的捐款用于本基金会公益项目资助活动。
如需捐赠收据,可与秘书处联系。
关于我们:
基金会电话
010-58138033
基金会邮箱
info@csaf.org.cn
基金会微博:@中华救助
微信服务号
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