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寿小丽: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安排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相关工作。今天我们邀请到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先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先生,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先生,请他们为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唐承沛先生作介绍。
2022-06-17 15:01:33
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有机会向大家介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情况,衷心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民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兜住兜好民生底线,近期,民政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完善相关兜底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是扎实做好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包括加大低保制度的落实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部署各地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可为临时生活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同时要求各地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二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帮助因疫遇困群众渡过生活难关。部署各地为未参保的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提供临时救助,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的失业人员,如果没有纳入低保的话,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这些生活来源暂时没有保障、生活遇到困难的,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于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群众,可以及时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帮扶。
三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救助的可及性和时效性。部署各地加强摸底排查、主动发现等工作,及时发现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跟进实施救助帮扶。充分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强化对低收入人口的监测预警,对发现的困难群众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规定。在临时救助方面,群众遇到紧急的困难,可以先行或立即给予少量救助,不要让审批手续等影响到群众生活。对于疫情影响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简化优化救助程序,完善救助服务方式,统筹运用发放实物、现金和提供服务等方式,提供精准救助帮扶,缺什么,帮什么。完善和落实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力度。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底线意识,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强化资金监管,严禁以任何方式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救助资金,不能在困难群众的救助资金上打主意。加强资金保障,统筹用好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在下拨资金的时候,对疫情严重的地方适当予以倾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下达。通过这些方式,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住、保好。
我先介绍这些情况,谢谢。
2022-06-17 15:16:08
寿小丽:
谢谢。下面,请李忠先生作介绍。
2022-06-17 15:16:3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出席今天的政策例行吹风会。借这个机会也感谢记者朋友们一直以来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帮扶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各类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时刻把他们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他们的疾苦,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近日在四川考察调研时,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做好就业、社会保障、贫困群众帮扶等方面的工作。
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立足职能职责,不断改革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基金收支总体平衡,制度运行平稳。同时,按照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要求,不断强化兜底帮扶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更好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通过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将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2021年底,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3亿人、2.3亿人、2.8亿人。共有5427万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困难人员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实现应保尽保。2021年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8205亿元,基金支出62687亿元,收支总体平衡,基金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保障人数不断增加,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数超过2.9亿人;失业保险向1724万人发放各项待遇993亿元;工伤保险待遇支出超过900亿元,为200多万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提供及时、持续的医疗救治、伤亡补偿和生活保障。此外,通过就业援助等措施,2021年有183万就业困难人员和545万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今年以来,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稳增长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各项工作,积极发挥社会保障职能作用,强化就业援助等措施,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多帮扶。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一系列决策部署,根据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多措并举做好对困难群众相关帮扶和兜底保障工作。谢谢。
2022-06-17 15:19:52
寿小丽:
谢谢李忠副部长的介绍。下面请陈金甫先生作介绍。
2022-06-17 15:20:21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年以来,国家医保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全力做好群众的医疗救治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坚决落实“两个确保”,做好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费用保障。疫情发生以来,累计拨付200亿元专项资金,确保新冠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及时将诊疗方案确定的新的诊疗治疗项目和药品纳入医保支付。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因为费用问题影响新冠肺炎患者治疗和就医的情况。
二是围绕落实“动态清零”总方针,多轮磋商降低疫苗和核酸检测价格。灭活疫苗价格经过几轮磋商以后,已经降到每剂20元以下,其他技术路径疫苗的价格也同步下降。核酸检测每人次价格已经降至单检不超过16元,混检不超过5元,大规模核酸检测不超过3.5元。同时,为了总体降低药品费用,多轮常态化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定期调整医保药品目录,更好保障参保群众用药需求并降低用药负担。
三是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强化制度保障功能,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2022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次提高,达到每人不低于610元。继续分类资助困难群众参保,截至一季度,已经资助参保6933万人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的参保率达到99%以上。换句话说,如果实现了全民参保,就意味着我们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实际上有两张“网”,一张是基本医疗保险公平普惠的全民“网”,这是全球最大的“网”,覆盖近14亿人,参保率在95%以上。另一张是针对低收入人群、农村困难人群,实现三重保障应保尽保的安全“网”,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覆盖率达到99%以上。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稳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确保应享尽享。指导各地探索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的长效机制,实现动态监测,及时预警,精准帮扶。到目前为止,各地推送预警信息达170万人次,实施救助34万人。
四是创新服务方式,做好特殊困难群众医保经办服务。引导医保经办机构“不见面”办理,推进高频次服务项目“跨省通办”,对一些慢病患者用药实行“长处方”报销,按规定做好“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保支付。同时,对因疫情影响到参保人员报销的,按照规定事后补报,不增加群众负担。同时,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截至5月底已经惠及3479万人次。
五是助企纾困稳岗,实现阶段性缓缴中小微企业单位缴费。有条件的地区对中小微企业实施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实施时间是三个月,预计缓缴资金规模大概在1500亿左右。缓缴措施免审即享,不需要每个企业再到医保经办部门去提供申请材料。只要符合条件的,即可享受缓缴三个月的措施。在缓缴的同时,要求各地确保参保人员待遇支付。缓缴期间报销水平不降低,确保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应报尽报、应结尽结。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按照6月1日和6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落实落细医保有关政策措施,保持待遇总体稳定,保障好疫情防控相关的医保费用支付,加快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重点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的医疗待遇保障。扎实落实阶段性缓缴中小微企业单位缴费措施,细化优化服务管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医保领域急难愁盼问题。
谢谢大家。
2022-06-17 15:33:49
寿小丽:
谢谢。下面进入答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新闻机构。
2022-06-17 15:36:20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我的问题想问民政部唐部长。刚才您在介绍情况时提到,要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对疫情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失业人员也有一些保障。请您介绍一下具体的情况,包括资金保障或者发放方式等。谢谢。
2022-06-17 15:40:47
唐承沛:
谢谢您提出的这个问题,这是一个重要的阶段性政策。近年来,民政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不断健全完善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切实加强规范管理,稳步提高救助水平,全力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共救助了城乡低保对象4128万人,城市低保的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月722元,农村低保的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月542元。1-3月份,全国累计支出了低保资金462.1亿元。全国共有特困人员467.3万人,特困人员也就是过去的“三无”或“五保”。1-3月份,累计支出特困供养资金122.4亿元。这是今年一季度的整体情况。
大家知道,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频发,一些地方还发生了较大规模的疫情,客观上对困难群众的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近期,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指导各地综合考虑困难群众的需求、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以及疫情的影响,因地制宜,对困难群众分类发放一次性补贴,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各项工作。有以下几项:
一是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在原来的生活补助基础上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保证他们的生活水平不降低。考虑到各地具体情况有所不同,补贴的标准由地方确定。比如宁夏,确定为全区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按照每人600元的标准增发了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他省份也陆续在开展这项工作。
二是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没有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可以在务工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申请获得一次性临时救助金。今年一季度,全国共对因疫临时生活遇困群众实施救助137.9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3.9亿元,这是全国的情况。比如吉林省,因疫实施临时救助27.6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6100余万元;上海为1.3万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提供了临时救助。
三是跟踪物价变动,当物价上涨达到启动条件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比如上海市,按照每人118元的标准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发放了价格临时补贴。这是总体情况。
为了支持各地落实好各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政策,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已经下拨了2022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546.8亿元,比去年增加了70.6亿元,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高度关心,可以说,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安排是有保证的。下一步,我们要强化资金监管,指导各地用足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我就介绍这些情况,谢谢。
2022-06-17 15:41:00
中国新闻社记者:
我们都知道,社会保障发挥着民生安全网的重要作用。想请问人社部门,在帮助部分群众应对生产生活上的困难时,有什么具体的帮扶措施?另外,在疫情防控期间,民政部如何做到及时响应困难群众的求助需求,以确保他们需求有门、受助及时?
2022-06-17 15:51:57
李忠:
谢谢您的提问,我先来回答第一个问题。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全力以赴做好困难群众相关的保障和帮扶工作。重点有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大家前段时间也注意到了,我们今年要继续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比例是4%。这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其中,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原则;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
二是为困难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费。今年1-5月,已经为1305万困难群众代缴了保费。
三是阶段性缓缴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通过扩大政策的实施范围,延长实施期限,加大稳岗政策支持力度,可以缓解企业当期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渡过暂时难关。同时也有利于稳定就业岗位。我们也注意到,舆论有担心,说是阶段性缓缴社保政策减少了基金当期收入,是不是会影响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借这个机会,我还要再次强调,缓缴社保费政策是经过认真细致测算的,基金可以承受,特别是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余缺,加大对基金困难省份资金支持力度。比如,今年上半年,已完成了1200亿元的资金缴拨工作,有效均衡了省际间基金负担。所以,请大家放心,我们能够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四是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针对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抗风险能力较弱、当前参保缴费压力较大的情况,明确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如果今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可以自愿暂缓缴费,未缴费月度可于明年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不影响今后退休待遇。
五是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在对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保生活待遇的基础上,不断扩大保障范围,基本实现城乡参保失业人员政策保障全覆盖。今年1-5月,已经向560多万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各类失业保险待遇334亿元。
六是优化经办服务推动政策落实。畅通多元服务渠道,大力推进“不见面”服务、“跨省通办”、社保“适老化”服务等一系列便民措施,全面推进社保卡“一卡通”建设,推动社保卡加载老年人、残疾人服务,探索电子社保卡无障碍化使用模式,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谢谢。
2022-06-17 15:53:56
唐承沛:
刚才您提到民政部门怎么样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响应困难群众的求助需求,做到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为了及时发现响应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民政部门主要是采取这么几项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就是在困难群众自主求助的同时,采取“大数据+铁脚板”等多种方式,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力求由“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但是人找政策的方式还是需要的,主动发现就是加大政策找人力度。
二是丰富完善求助渠道。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等困难群众自主求助渠道。现在全国开通了3700多条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我们将加强热线值守,提高办理效率,做到及时受理,快速响应。
三是简化优化救助程序。运用“互联网+”、手机APP等信息化手段,积极推行社会救助全流程线上办理,提高办理效率。疫情期间,适应疫情防控的需要,线上办理得到很大的发展,简化、优化了救助的程序。
四是积极推进异地救助。落实临时救助“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规定,对于在非户籍地因疫情影响陷入临时困境的群众,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切实为群众救急解难。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共实施了临时救助245.9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28.2亿元。
民政部门主要通过这些方式,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谢谢。
2022-06-17 15:54:45
新华社记者:
近期,国家将对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的政策,请您介绍一下这个政策的主要考虑是什么?以及确保政策落地见效的具体举措有哪些?谢谢。
2022-06-17 15:59:02
陈金甫: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6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研究部署的决定,对中小微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缓缴三个月。这个政策主要考虑今年以来受疫情的影响,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收入下降,影响到员工的稳定就业,这是一个社会问题。前期,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刚才李忠副部长也讲了,已经率先实行了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我们这次缓缴实际是一个同步配套的措施。这项措施是对中小企业纾困稳岗总体措施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政府和企业、员工共度时艰的命运共担。这项政策考虑涉及四个方面:
一是精准锁定中小微企业。二是有条件地实施缓缴三个月。有条件的主要是考虑基金的承受能力,各统筹地区,基金累计结余支付在6个月以上的,可以允许地方对这些中小微企业单位缴费缓缴三个月。也就是三个月先不缴,让大家喘口气。三是在实施这项措施的过程中,避免企业申报、部门审核,采取简化处理,免申即享,无需经过资料申请、部门审核,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怎么做到呢?中小微企业是一个社会性概念,也是动态的一个标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采取大数据,通过后台的用人单位缴费识别,把绝大多数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都纳入政策享受范围。如果个别漏了,可以申请按政策给予处理。这项工作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在正在抓紧研究具体的缓缴措施。
与此同时,在缓缴的过程中,确保参保职工待遇不下降,确保应保尽保,确保应享尽享。我们采取这样的措施,一方面是基金有承受能力,2021年全国基本医保基金一年的收入是2.8万亿元,支出2.4万亿元。职工统筹基金累计结余1.7万亿元,全国绝大多数统筹地区可支付的月数都在6个月以上。所以,绝大多数地区的中小微企业是可以享受到纾困稳岗措施的。另一方面,我们对企业纾困,同时确保参保人员的待遇。明确要求不断保,待遇不下降,服务不掉链子,通过在疫情期间采取网上办、不见面办、事后补报等一系列的措施,保证医保服务质量。谢谢。
2022-06-17 15:59:16
中国劳动保障报记者:
就业是民生之本,对于困难群众而言,有一份稳定工作是非常重要的生活保障。请问,在部分困难群众求职就业方面,人社部有哪些帮扶措施?谢谢。
2022-06-17 16:02:16
李忠:
谢谢您的提问。就像您说的,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最大的民生。做好困难群众就业工作是兜住兜牢民生底线的重要基础。人社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稳就业保就业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分类施策、精准帮扶,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困难群众的就业帮扶工作。今年1-5月份,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19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8万人,截至5月底,全国脱贫劳动力务工规模达到3133万人,重点采取了四个方面的强化措施:
第一,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畅通线上线下失业登记渠道,及时将就业困难人员纳入援助范围。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运用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第二,强化困难毕业生重点帮扶。坚持把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实施一人一档、一人一策专项服务,优先推荐岗位,优先组织见习,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第三,强化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大力培育劳务品牌,积极拓宽脱贫人口务工渠道,充分发挥就业帮扶车间等载体作用,为脱贫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健全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权益维护“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第四,强化其他困难群体统筹就业。全面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加强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和权益维护,扎实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等,确保困难群众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
谢谢。
2022-06-17 16:02:45
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记者:
当前受疫情影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压力增大。请问,医保部门如何确保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谢谢。
2022-06-17 16:32:08
陈金甫:
谢谢你对困难群众的关心。我们打赢脱贫攻坚战,进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阶段。在这个时候,又遇上疫情的不确定性,所以做好当前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工作事关重大。尽管这个事儿很难做,但是具体举措很清晰。
我们还是要强调应保尽保。化解困难群众发生在医保领域的返贫致贫风险,最大的保障就是制度保障。我们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必须做到应保尽保。刚才我已经说了,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覆盖全民,参保率在95%以上。对低保、特困、低收入监测人群、脱贫人口这四大类人群,我们采取的是三重制度保障应保尽保,而且这个应保尽保基本上要求是“一个不落”。对这些人群,目前为止,全国各地参保率都在99%以上。实现应保尽保的举措,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参保动态全覆盖。职工全部纳入职工医疗保险,农村居民,不管是低收入居民,还是普通居民,都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如果参加不了职工医疗保险的,在哪个地方灵活就业,就在哪个地方参保。绝大多数地方可以不受户籍限制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对困难群体,自己没有能力参加居民医保的,按照政策,国家采取分类资助方式。当然,不一定是全额资助,我们对特困人员是全额资助,对其他的一些困难人群是采取定额资助的方式,尽可能让他们进入到基本医保的保障网。对困难人群的基本保障网之外,还通过基本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二是增强制度保障功能。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稳定在80%以上,居民的报销水平在70%左右。同时,在基本保障的基础上,加大大病保险对高费用人群支付,并对困难群众实行倾斜支付。换句话说,困难群众中费用高的人群给予更多的报销,比如实行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取消封顶线等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措施。
三是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的作用。通过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真正筑牢社会救助的保障网这样一个底线。与此同时,还细化一些保障措施,比如我们推进糖尿病、高血压参保居民门诊用药保障,惠及到近1.3亿患者,很多患者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保障和救助。除此之外,推进全国各地建立健全防止因病返贫长效机制。刚才唐部长已经讲了,这是整个社会救助领域都在普遍推进的工作。在医保领域,对低收入人口也好、对脱贫人口也好,通过精准识别、动态监测、信息共享、综合帮扶,有效防范风险。在绝大部分农村都可以看到,我们建立了精准识别,涉及四类人,低保、特困人员、低收入监测人口和脱贫人口,把这些人群纳入到社区乡村网格化的监测范围。我们建立了网格化的管理体系,每一个社区、每一个农村都有网格员,一个网格员服务对接他覆盖范围里的这些人群,有的几百人,有的上千人,定期了解情况。再一个,我们探索建立包括医疗保险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的费用监测系统,实施动态监测。群众在医疗机构发生费用,如果支付费用超过一定的预警线的时候,系统会自动弹出来,提示这个人的自付费用已经进入预警范围,我们就要把这种信息及时捕捉到,及时推送到相关部门,推送到人社、民政等部门,实施信息共享。这是部门之间的信息推送。然后,采取综合帮扶,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避免在高额费用发生后陷入贫困。在陷入贫困之前就能够通过制度来减轻费用支出负担,这就是一个完整的建立化解因病致贫返贫的长效机制。通过这些措施,去年以来,已经推送了上百万条信息,解决了30多万人的救助问题。
由于这个制度是去年以来刚开始建,下一步,一方面,要提高它的精准性,因为有些人群收入是比较稳定的,但是在医疗费用方面产生支出性贫困是动态的,所以还要加强动态监测。另一方面,就是增强制度保障的功能性,就是把多重保障综合协同作用发挥好,比如基本医保“保”的作用,大病保险“减负”作用,医疗救助“托底”的作用,动态监测的“防范”作用,以及工会、慈善帮扶的作用,还要大力发展商业保险,满足多元化需求。这项工作我们还在继续做,希望媒体朋友给予监督。
谢谢。
2022-06-17 16:32:25
长江日报记者:
通知里提到要强化对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对发现的困难群众要及时救助,请问这个监测机制是怎样发挥作用的?谢谢。
2022-06-17 16:33:06
唐承沛:
谢谢您提的这个问题,这是非常有意义的一件事。2021年以来,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民政部探索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帮扶机制。
首先,把低收入人口识别出来。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后,绝对贫困问题解决了,但是还有一部分群众基本生活存在一些困难,这些人口可以称为“低收入人口”,这个范围除了现在已经有的低保、特困以外,还有一部分是家庭支出比较大,就业不稳定的人员。我们考虑按照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低于低保标准的1.5-2倍来认定这些人员,把他们找出来,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另外,还有一些是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易返贫致贫人口。还有一部分人员刚性支出比较大,生活水平或者说他的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他们的基本生活也还存在一些困难。所以,主要是把以上这些人群识别出来,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这是识别工作。
第二,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动态监测。去年以来,已经基本建成了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怎么识别?一是线下主动发现。就是基层干部、民政经办人员走村入户去核对核查,把这部分人找出来。二是信息共享。相关部门都掌握了困难群众的信息,把这些信息归总起来以后进行比对,可以发现一部分困难群众,这是线上比对监测。通过这些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预警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预警以后,及时推送到相关部门和基层的民政经办部门,开展综合性帮扶。目前,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基本建成,归集了6200万左右低收入人口的信息,这是动态的,有进有出。这里面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约4600万,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人口约1100万,另外还有易返贫致贫和其他困难人员500万左右。初步实现了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常态监测、快速预警。
第三,根据不同类型的低收入人口的困难程度和致困原因,划定救助圈层,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对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对于低保边缘和刚性支出较大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或者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他有什么困难,我们就解决什么问题。对于暂时不符合现行的救助条件,也要加强常态监测,他们确有需求的时候,启动相应救助,同时动员慈善力量提供救助和帮扶。
下一步,我们将以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为抓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拓展平台功能应用,实现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的机制化、常态化,更好地发挥监测预警和常态救助功能,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我就介绍这些情况,谢谢。
2022-06-17 16:33:23
南方都市报记者:
请问劳动者在失业之后,可以从失业保险中得到哪些保障?如何方便快捷地申领失业保险的有关待遇呢?谢谢。
2022-06-17 16:33:41
李忠:
大家知道,失业保险是为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而设计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障制度,其中保生活,也就是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是失业保险最重要的基本的功能。今年,我部在全面落实常规性保生活的政策基础上,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的扩围政策,加大保障力度,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主要的政策,可以说是三项常规性政策保生活,两项阶段性政策扩范围。
第一句话是三项常规性政策保生活,包括:一是对参保满1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二是对领金期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大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三是对参保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第二句话,阶段性政策扩范围包括两项:一项是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另一项是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为了方便失业人员申领,确保应发尽发、应保尽保,我部开展了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行动,全面推广经办新模式,免跑即领、免申即领、免证即领,线上线下并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重点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打通堵点,全面取消证明材料、申领时限、捆绑条件和附加义务。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等方式,可先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后办理失业登记,最大限度减材料、优流程。大力推广网上办,减少经办接触,降低聚集风险,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或者各地人社部门的网站申领。也可以在手机上通过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等渠道进行申领。总之,我们通过这样一些措施,努力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失业人员更方便、更快捷地领到失业保险相关待遇。谢谢。
2022-06-17 16:34:10
中国县域经济报记者:
如今,村级幸福院的覆盖率日益增加,然而在一些地区,由于老人偏向于居家养老,并且不一定有能力支付幸福院所需费用,一些地区的村级幸福院发挥的作用并不显著。可否介绍一下当前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的建设进展?有需要的老人要如何申请救助?谢谢。
2022-06-17 16:43:44
唐承沛:
感谢您关心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关注到农村幸福院现在发展的一些状况,我先简单介绍一下情况。国家“十四五”养老规划明确提出要健全县乡村相衔接的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发展互助性养老。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县级特困人员供养设施1900余家,乡镇敬老院1.7万家,农村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近15万个,包括您刚才提到的农村幸福院。布局合理、配置均衡、服务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初具雏形。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是按照“政府支持、集体组织、村民互助、公益主导”原则,由村集体因地制宜举办互助养老设施,主要依靠老年人之间互帮互助,地方政府、村集体、慈善组织给予适当支持的这样一种服务设施,多数不收取入住老年人的费用。
但这里面有一些互助设施,包括农村幸福院,由于设施条件的投入不足,互助的服务机制不健全,也出现了一部分闲置和运营困难的情况,这个问题是存在的。
下一步,关于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的问题,我们将继续补齐县级特困人员供养设施建设的短板,县级设施还要进一步加强。推动乡镇敬老院逐步转型成为区域性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村一级,将推进互助养老持续发展,这种互助养老虽然设施比较简陋,服务比较粗放,但有它的优势,就是本乡本土,就近就便,相亲相熟,都是亲人熟人,可走可留,符合农村老年人的心理状态,所以要继续推动它的持续发展,并动员基层组织把这些互助设施用起来、用好。同时还要建立探访关爱机制,加大“政策找人”力度,让符合相关社会保障和救助条件的老年人,特别是特殊困难老年人做到待遇能够应享尽享。我就介绍这些情况,谢谢。
2022-06-17 16:44:31
寿小丽:
最后一个问题。
2022-06-17 16:45:21
健康时报记者:
广大群众对医保能够报销的药品范围非常关心,期待有更多的新药好药纳入到医保目录当中。请问,医保局对此有什么考虑?谢谢。
2022-06-17 17:17:26
陈金甫:
首先介绍一下医保目录目前的总体情况,可以用一组数据增加大家的印象。
一,目前医保目录总体品种达到2860个,比2017年药品目录增加了325种,覆盖了临床必需的基本用药,同时体现了药品品种的优化。2018年来,在四年调整过程中,调进了500多种好药,同时调整了一些临床疗效不确定的药品,用更好疗效的、更有价值的药进行了替换。四年期间药品目录总数增加了300多种,药品结构提质增效。
二,一年和14个月的关系。医保局成立四年来,每年都进行一次药品目录调整,这在以往是没有的。之前基本上4-5年才调整一次,医保局成立后调整的频率是比较快的。新药进入医保目录的时间也大大缩短,据分析,原来新药基本上需要4-5年的时间才能按规定经评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现在基本上获批后14个月左右就可以纳入医保。当然目录的调整有规范的程序,要经过专家评审,把经济性、有效性、临床价值高的,更多用于重大疾病治疗的、具有创新性的药品纳入医保目录。
三,250种、50%和3100亿的概念。在四年的调整过程中,我们对独家药品“凡进必谈”,通过谈判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一共涉及250个品种,平均降价50%。我们按照临床用量测算,总体减轻了群众3100亿元的费用负担。这250种药,有很多是原来价格较高的药,现在进口的药、高价药也能够做到亲民价。
四,在整个药品目录的扩大和调整过程中,始终坚持临床优先、质量保障、价值创新驱动,医保药品在满足可及性、有效性的同时,促进了医药企业的价值创新。当然,近一段时间以来,网上也有一些说法,说是医保支付了新冠救治和疫苗的费用,是不是对医疗费用、药品支出就减少了,这个担心是不必要的。支付新冠疫苗的费用是服务于总体抗疫的要求,医保承担了特定阶段的责任,但这块是有资金保障的,不会影响到正常的医保待遇支出,也不会影响药品目录调整的节奏,这是可以郑重承诺的。大家知道,前一段时间我们已经就今年的药品目录调整方案征求意见,今年仍将一如既往把更多的临床急需药、重大疾病治疗药、具有显著价值的创新药,通过合规的程序纳入到医保范围,包括进口药品,如果愿意和我们谈,我们将用市场换价格,提高临床用药水平,增强百姓治疗用药的需求保障。
谢谢。
2022-06-17 17:17:48
寿小丽:
谢谢各位发布人,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今天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就到这里。
2022-06-17 17: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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