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办理时间: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办理渠道:个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等渠道对上一年度的收入和纳税情况进行汇算清缴。
以下是关于个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操作说明及问题汇总↓
公益捐赠票据(示例)
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分别为当年综合所得、当年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在分类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为当月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
个人通过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捐赠的,凭其开具的捐赠票据扣除。
个人发生公益捐赠时不能及时取得捐赠票据的,可以暂时凭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扣除。 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的捐赠,可凭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
个人捐赠多少关系到享受多少税收优惠,不是捐的越多享受优惠就越多。举例说明,例如:小A月工资8000元,当月缴纳五险一金个人承担约1200元,本月捐赠500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5000元。不捐与捐赠的纳税对比:
线下捐款:
银行捐款
户名: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支行
帐号:600669992
开户行行号:3051 0000 1299
备注:请您在捐款时备注指定用途或对应公益项目,如果您未指定,我们会根据需求将您的捐款用于符合基金会宗旨的业务,请于基金会信息公示栏查询相关支出公示。
邮局捐款
单位名称: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东街8号 澳门中心写字楼806室
邮编:100006
备注:请您在捐款时在汇款附言栏指定用途,如果您未指定,我们会根据需求将您的捐款用于本基金会公益项目资助活动。
如需捐赠收据,可与秘书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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